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保证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就本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招生
㈠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㈡信息登记时间和要求
2020年4月8日—4月23日,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信息登记时,家长需提供相关户籍和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如与招生规定或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验证的重要依据。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登记信息。
㈢信息登记地点
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马荣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和在外省市就读幼儿园且准备在本镇就读一年级的儿童家长,在南翔镇教委报名登记处登记入学信息。
凡在本市其他区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儿童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指定的登记报名点登记。
㈣材料认定
1、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0年4月23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
本区人户分离儿童准备在本镇就读的家长须提供在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
2、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和儿童本人在本镇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近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家长还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等;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同住子女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3、港澳台、外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居住证)、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父母结婚证和外籍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或工作签证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㈤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公办小学(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或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选择。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民办学校招生详见各民办校网站。
㈥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第二批公办小学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批验证。
验证时家长持网上入学登记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短信提示的小学进行现场材料验证。各校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社保证明等有关证件,通过居住证读卡器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㈦分配原则及统筹办法
1、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持有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
2)持有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分配。
2、属本镇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教委视公办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3、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以登记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地址就近安排。
4、外省市户籍学生,视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以及住房证明等材料依次统筹安排(依次为房产证办理的先后顺序,社保缴纳年限等)。
5、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对象。
㈧录取工作
2020年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南翔镇教委从2020年起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从2021年起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该校的同一居住地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二、初中阶段招生
㈠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学生
在本镇就读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2020年4月2日—4月13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证等材料到就读的小学进行信息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以后不能更改信息。
2、申请人户分离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于4月13日前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在本区其他街镇就读的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家长还须提供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本镇户籍学生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按本镇中小学对口分配入学。
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3、外省市户籍学生
家长须提供父母和学生的户籍证明、南翔镇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学生本人在本镇办理的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
㈡办理流程
1、现在本镇就读的五年级毕业生,家长在4月13日前完成信息核对、更正,按照本镇“小升初”的分配原则办理入学;
2、在外区就读五年级的本镇户籍和本市非本镇户籍的学生准备从外区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需在4月13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嘉定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3、在外省市就读的本镇户籍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的,家长持材料到嘉定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由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4、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外区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准备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需在4月13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应于6月15日前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或南翔镇房地产证,到嘉定区教育局信息登记,由教育局审核后通知南翔镇教委,再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5、在外省市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学生在南翔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在南翔镇的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以及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到嘉定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审核通过后,由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8月10日为办理小升初入学截止日。
㈢分配原则
1、南翔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南翔中学;
2、苏民学校小学部的学生(除被民办学校录取)升入苏民学校中学部;
3、古猗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留云中学;
其他(外街镇、外区、外省市等)符合条件进入南翔镇就读六年级的学生,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
天宇、桃苑小学符合条件就读六年级的随迁子女,按照南翔中学、苏民学校、留云中学招生余额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
8月10日为办理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截止日。
㈣回户籍(居住)地入学
目前在南翔镇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户籍非本镇(或居住地为非本镇),可选择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嘉定区教育局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在本镇就读。须于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㈤报名复验
5月30日,各初中学校对新生进行材料复验。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提供《回执》等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还须提供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学籍证明。
8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录取通知发放(书面或电话通知)。
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各初中学校应告知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校园开放日”活动及政策宣传
1、3月21日起,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通过校园网进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并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2、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3月23日,通过《南翔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www.jiading.gov.cn/nanxiang)、南翔公众微信平台,各学校网站、宣传栏,各村居电子屏等发布本实施细则,宣传招生政策,提高市民对2020年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本镇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知晓率。
四、联系方式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902051 39902054(小学入学)
39902055(初中入学)
39902063(民办入学)
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南翔镇教委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座205、209室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59121044 69975606
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30(双休日除外)
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 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附件2 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附件1
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招生学校 | 招生区域 | 计划班级 | 备注 |
南翔小学 | 新翔社区、德华社区、虹翔社区、德园社区、白鹤社区、清猗社区、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北区域) | 6 | 1、招生区域仅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统筹安排儿童的分配顺序结合本镇实际并参照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执行。 |
苏民学校 (小学部) | 南华社区、云翔社区、东园社区、天恩社区、华丰社区、华猗社区、永乐村、红翔村、永丰村、新裕村、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北区域) | 5 | |
古猗小学 | 丰翔社区、芳林社区、瑞林社区、宝翔社区、曙光村 | 8 | |
留云小学 | 隽翔社区、留云社区、嘉绣社区、翔北社区、浏翔村、新丰村、静华村 | 5 | |
上师大 附属嘉定小学 | 永翔社区、银翔社区、金通社区、劳动街社区、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南区域)、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南区域) | 9 |
附件2
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学校 | 招生范围 | 计划班级 | 备注 |
南翔中学 | 招收南翔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 7 | 根据学额另招本镇部分随迁子女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毕业生及统筹学生。 |
苏民学校 (中学部) | 招收苏民学校五年级毕业生 | 6 | |
留云中学 | 招收古猗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 8 |